新“汽车三包法”四大亮点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越来越高,消费者购买车辆后发动机出现故障、车辆漏油、变速箱无法工作的相关投诉不断爆出,汽车消费维权高居投诉榜前列。我国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于2013年10月1日施行,在汽车产业进入新能源、新技术的时代背景下,旧三包法出现了行业监管的空白。
7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对外公布了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新三包法”),与2013年底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相比,新三包法总条款从48条降到了42条,但是其中对于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却新增了不少,据此,笔者将新三包法的亮点归结如下:
1.在一定条件下,消费者可以在7日内要求经营者更换或者退车,并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车辆登记费用、销售者收取的扣除相应折旧后的加装、装饰费以及销售者向消费者收取的相关服务费用等。
2.不到4S店做保养,就视同脱保即将成为历史。新三包法规定了经营者不得以消费选择4S店以外的地方对家用汽车产品进行维护,保养为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
3.针对汽车发展新形势,新三包法增加了对应保护条款将家用电动汽车的动力蓄电池和行驶驱动电机纳入了三包范围。同时,新三包法保护范围扩大,“皮卡车”被列入“三包”范围。
4.新三包法降低了消费者依法要求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补偿成本,补偿系数由生产者在0.5%至0.8%之间确定,调整为补偿系数不得高于0.5%。
譬如,小白于2020年1月1日购买某品牌乘用车一台,车辆总价款100万元整,三包凭证中确定补偿系数为0.8%。2021年10月1日车辆出现故障,车辆行驶里程数为47086km。小白要求经销商依法退车。补偿费计算如下:
补偿费(376688元)=价款(100万元)×行驶里程(47086公里)/1000(公里)×n(0.8%)。
根据新三包法的规定,使用补偿系数不得高于0.5%,计算结果请见如下:
补偿费(235430元)=价款(100万元)×行驶里程(47086公里)/1000(公里)×n(0.5%)。
新三包法虽然加大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范围和力度,但诉讼有风险,且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笔者建议消费者理性维权,发生纠纷时先行与经营者协商,或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