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朋(杭州)务所助力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为“安居工程”定向融资计划提供法律服务

2015 09/07
安居工程是党和政府为推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解决城镇中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加速住房商品化、社会化进程,促进住房新体制的建立而于1995年开始实施的房改示范工程。这一工程的实施,推动了住房新体制的制度建设,为建立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探索了道路。

为进一步推动浙江省“安居工程”,引入更多社会资金切实加强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保障,2014年11月,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简称“高朋律师”)联合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金中心”)共同设计“安居工程”定向融资计划系列金融产品。

截至目前为止,浙金中心发行的“安居工程”定向融资计划产品之融资规模总计已超过40亿元人民币,包括绍兴“安居工程”定向融资一期产品4亿元、绍兴“安居工程”定向融资二期产品2亿元、桐庐“安居工程”定向融资产品4亿元、南浔“安居工程”定向融资产品6亿元、海宁蔡家埭“安居工程”定向融资产品8000万元、宁波象山“大目湾新城”定向融资产品3亿元等。

高朋律师在浙金中心“安居工程”定向融资计划产品的实施过程中提供了全方位、全程的专项法律服务,与此同时,为全面提高浙金中心“安居工程”定向融资计划系列产品的法律服务质量,高朋律师联合高朋律师上海团队共同为产品出谋划策,共同为产品的成功发行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高朋律师团队为杭州团队高级合伙人钱育新律师、陈建春律师、毛志英律师以及练慧梅律师;上海团队高级合伙人谢向阳律师、郑霄潇律师等。

浙金中心“安居工程”定向融资计划的系列产品,是金融创新的有益尝试,为浙江省城市扩张遗留问题的解决、城郊村民生活品质的提高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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