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的两个十年(本文摘自《作家文摘》2006年12月29日第二版和第九版、《南方周末》2006年12月14日第1192期)

2006 12/31
王磊职业生涯的20年紧紧与WTO相连。前一个10年,作为中国加入WTO谈判代表团成员,他见证了中国入世谈判的坎坷岁月,同时理解和熟悉了WTO的游戏规则。后一个10年,作为从事国际贸易诉讼的律师,他运用WTO规则帮助中国企业应诉反倾销案件,同时在中国传播WTO的知识和理念。

关贸处最年轻的成员

1986年8月,24岁的王磊拿到了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他面临着一个选择: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当老师,还是去外经贸部国际司二处当公务员。

二处是个新成立的处,3个月前,中国政府正式提出恢复关贸总协定(WTO前身)缔约国地位,二处就是为此而设立的。

王磊决定去当公务员。很大程度上,这是因为面试他的二处处长吴家煌。

吴家煌拿了张英文的《中国日报》让王磊读,然后翻译给他听,然后面试结束。两天后,王接到吴的电话:“什么时候来报到?”“他的处事方式完全是西方政府官员的作派。跟国内完全两码事。我觉得很适应。”王磊在20年后回忆说。

吴家煌,一位在联合国工作了六七年,当时刚刚任满回国的官员,精通英语、思维开放、讲求办事效率,他身上的国际化风格给王磊留下了深刻印象。

王磊加入时,二处一共6个人。王磊是二处最年轻的成员。其他几位同事都在45岁以上。这6个人负担起中国申请“复关”的大量文件准备工作及沟通和协调工作。按照王磊的话说,这是一个为申请“复关”而设立的秘书班子。

二处的人员多是学外语的,而关贸总协定的条款更多是法律性的,这让王磊拥有大量施展空间。“我们没有任何培训就上岗了。边干,边摸索,边学习。关于中国‘复关’一事,没有现成的样板可以让你学的。来到外经贸部之前我也只是听说过关贸总协定。我们只能通过看一些书面材料来熟悉关贸总协定是怎么回事。”

作为推动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手段,中国“复关”的动议在1979年即被提了出来。在1986年前,基本上都处于“复关”可行性考察的阶段。1986年中国正式申请“复关”后,从1986年到1988年,二处的重要任务便是编写一份中国外贸制度备忘录,对中国经济体制、投资制度、汇率制度等等,进行总体描述———二处内部称其为“填表”———提供给关贸总协定各成员审评。

这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尝试,许多问题都需要大家创造性地解决。中国有着特殊的经济体制,王磊及其同事要对关贸总协定的36个条款进行揣摩,将法律性的思维运用到备忘录的拟写过程之中,对中国的经济制度作出尽可能让外国人看得懂的解释。

1988年起,王磊开始作为中国外贸代表使团成员之一常驻日内瓦,在中国提交的备忘录基础上,展开与关贸总协定组织官员和各成员国代表之间经常性的交流与碰撞。常驻日内瓦期间,王磊大约每两个月要回国一趟,组织各部委的司局级官员赴日内瓦进行沟通和解释工作,接受对方的种种询问。

在王磊看来,“复关”的本质就是“交换市场”:中国让出某一块市场空间,以换取某些商品进入其他成员国市场的权利。谈判最关键的因素是要价,即对外开放哪些领域、开放到什么程度,并且换回来的对方开放条件是怎样的。“对外谈判少不了唇枪舌剑、寸土必争,但比对外谈判更复杂和艰辛的往往是对内协调,如何和各部委就某种开放条件达成内部的协调一致。”王磊说。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上半叶,电信、金融领域是绝对的国家垄断主义,其他一些领域部门也想尽量保证自己的领域不受开放的冲击。让中国政府各级官员逐渐熟悉、理解并接受关贸总协定的游戏规则,是整个“复关”过程的重要环节。

而让外国人理解中国的经济制度、承认中国符合成员国资格,则是“复关”的难点。比如中国的经济制度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让外国人很难理解,在他们看来,商品经济就是“以物易物”,早已退出人类主流经济生活,但“市场经济”的提法在1992年以前的中国不被允许。再比如,外国人对中国实行的企业制度———“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也感到困惑,因为在他们看来,这种企业制度缺少法律意义上的责任人,如果企业经营不善或破产,将没有人真正承担相关责任。

但“大国效应”弥补了外国人对中国经济体制的疑惑。相对于只有600万人口的瑞士、900万人口的比利时、5000万人口的英国,当时拥有11亿人口的中国,无论怎么说,都是一个大得让人无法想象的市场和生产者。而且1980年代中国刚刚兴起的改革开放大潮不断释放出中国经济的活力。联产承包责任制、取消外汇券等经济改革无不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中国“复关”无疑将大大推进改革和开放的步伐。1989年5月,最关键的中美双边协议其实已经基本达成,中国“复关”指日可待。

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一进程在1989年春夏之后基本停顿。1990年底,中国“复关”谈判停滞了18个月后才重新摆上议事日程。但西方各国纷纷重新提出要价,1989年以前历尽艰辛已谈完的环节又被推倒重来。另外,中国政府想赶在1995年关贸总协定更改为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前“复关”,以便获得WTO创始成员资格,但这一目标并未实现。因为这个原因,1995年到1997年,中国加入WTO的谈判处于徘徊之中。直到1999年朱镕基访问美国,与美国达成框架协议,中国加入WTO谈判才重新迎来高潮。

帮中国企业打“反倾销”官司的人

1996年,为中国的“复关-入世”工作了10年的王磊提出辞职,此时他已是WTO处(1994年由二处更名而来)副处长。

辞职完全是出于个人原因:他在日内瓦常驻期间结识的妻子,此时已在卢森堡工作,长期两地分居,迫使王磊作出艰难的选择。据说时任外经贸部部长助理的龙永图对这位深谙WTO事务的得力干将即将离去十分恼火,但最后还是他特批王磊到国外与妻子团聚。

常驻日内瓦期间,王磊在单身宿舍里花了很多时间研究WTO事务,并在国外相关刊物上发表了几篇论文,学术交流为他建立起影响力,使他1996年赢得比利时律师事务所的聘任,作为当时比利时惟一一名在当地律师协会正式注册的中国籍律师,王磊的职责是帮助该所开拓中国业务。布鲁塞尔与卢森堡只有150公里的距离,王磊可以兼顾事业和家庭。

深谙WTO游戏规则并能熟练与西方各级官员及企业家打交道的王磊非常擅长处理国际贸易官司。自1996年开始,王磊在业务上的最大主题是:帮助中国企业进行各种反倾销案件的应诉。在布鲁塞尔期间,王磊常常飞回来面见国内客户。随着2001年中国加入WTO,王磊看到更大的施展空间在国内。2002年,他与妻子一道回国,成为高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并在高朋发展出10人的专业反倾销应诉事务团队。10年的国外和国内律师生涯中,他总共经手近50起反倾销案件应诉,为80多家中国企业服务过。

在他的努力下,圣象、北京松下等一批知名企业在应诉中获得零税率,更多企业则由高税率变为合理税率,比如南方自行车在马来西亚发起的反倾销中胜诉,高达186%的税率降为11.8%,出口东南亚的通道重新打开。

诉讼之余,王磊花了大量时间传播他所熟知的WTO游戏规则,他是中国商务部及广东省政府的WTO事务顾问,并经常奔赴全国各地进行WTO专题演讲及培训。

所有的讲座都是义务的,因为这些知识“得益于我以前(在政府)的工作,所以我应该无偿把这些东西还给大家,人家问我你要收多少费用,我说不收费,管飞机票和住宿就行了”。

王磊认为,中国加入WTO五年来,政府及商界的意识及行为方式正在渐变,但对WTO游戏规则的理解仍然不均衡,中央一级政府能够较好地理解WTO游戏规则,一些地方政府的认识则相对滞后,比如一些地方积极发起的行业部门成立行业价格联盟,这实际上违反了自由竞争原则,一些地方政府对反倾销应诉企业进行明目张胆地补贴并以之为政绩,这也是不可思议的违反WTO游戏规则的举动。

“很多问题并不因为中国加入WTO了就会突然消失。WTO会促进中国改革步伐,但这是有一个过程的。中国即使再加入一次WTO,仍然还会有很多问题需要逐步解决。”企业层面的不均衡现象同样明显。在进行反倾销应诉的企业里,有的非常规范地采取行动,有的则像对付工商、税务检查那样搪塞外国派来核查企业实情的官员。

有一次,当欧盟派来的调查官员请求南方某公司总裁打开报关员的办公室检查报关单时,这位总裁以破绽百出的种种借口加以阻止,同时却电话指示下属篡改报关单。另一次,英国调查官员对某企业一份员工人事档案上的“政治面貌”一栏详细询问了几句,自以为是的该公司领导在复印这份档案时,偷偷将政治面貌一栏涂抹掉了,结果复印件送到调查官员手里时,这一小动作当即被发现。“其实政治面貌一栏根本不会影响调查结果。”

因为当事企业的行为令调查官员有理由怀疑企业的材料不实,这两家企业最终都被判倾销成立,开征高额反倾销税。这也使王磊吸取教训,作为以专业化取胜的律师团队,品牌声誉重于一切,为此他从起初泛泛受理反倾销案件,转变为只受理管理规范的公司,以及那种愿意对律师开诚布公的公司。“不坦诚的公司宁可不做。我们有过中途退出的案例。”

“但是,如果对反倾销诉讼进行认真的准备和有效的应诉,70%左右的公司有机会获得低额税率,甚至变为零税率。”

反倾销是一些国家运用WTO游戏规则进行讨价还价的方式。“其实WTO就是一个比拼大国实力,互相之间不断较量和讨价还价的地方。中国加入WTO后,不应该只是被动地遵守WTO的规则,更应该将WTO的游戏规则为己所用。”王磊说。

在如何运用WTO游戏规则为自己服务的意识和能力上,王磊认为,中国政府及企业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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