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朋律师为企业赢得全国唯一单独税率和最低税率

2009 10/09
2009年10月6日,历经15个月的欧盟对中国无缝钢管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决出台。中国应诉公司的全国统一税率为27.2%,不应诉公司税率为39.2%。而高朋律师所代理的山东鲁星钢管公司成为全国应诉公司中唯一获得单独税率的企业,税率为17.7%,比全国税率低近10%。

欧盟2008年7月立案对中国出口的无缝钢管反倾销调查,鲁星与国内其他企业天津无缝钢管、湖北新冶钢、衡阳华菱管线被欧盟抽样调查。欧盟是鲁星出口的第一大市场,面对突如其来的反倾销调查,公司在第一时间聘请高朋所王磊律师,积极紧张慎密认真地参加整个应诉工作。在历时一年多的时间内,王律师本人先后十余次到公司实地工作,收集了大量的数据和证据,提交了翔实的抗辩材料,并顺利完成了实地核查,最终为公司赢得全国唯一单独税率和最低税率,维护了公司在欧的市场份额和出口竞争优势。公司对高朋所和王律师多次表示满意和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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