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二十大报告,看税制走向

2022 10/31

日常中,除了涉税文件的发布可以洞悉税务动态外,热点新闻、典型案例的公布也都透露着与税相关的信息。“税眼看新闻”旨在将新闻或税务文件中的涉税信息提取解读后,与读者分享。


一、从二十大报告,看税制走向


10月25日,党的二十大报告全文发布。我们从其中的涉税内容,可以预测未来税制走向。详情如下:


原文: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分析预测:关键词“优化税制结构”。这意味着未来我国还会致力于地方税体系的建设,房地产税征收面的铺开、新税种的开征,现有税种的制度优化将持续推进。


原文: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分析预测:关键词“完善、规范、保护、调节、取缔”。这意味着,我国还将继续完善个人所得税法条款,加大对偷逃个人所得税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原文: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分析预测:关键词“绿色低碳”。意味着,国家会给予绿色低碳产业更大的税收优惠力度,并发布相关税收优惠文件。


二、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相关行业应做适时调整


10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分析预测:与传统烟草行业税率相较,电子烟税率并不高,但基于目前电子烟的市场规模,仍可形成稳定税源。电子烟生产环节与批发环节的参与者应适时调整经营模式,适应消费税的开征。


三、《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施行,谨防盲目登记


10月25,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条、第二十条,对给予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支持作出规定。


分析预测:无论是《条例》的发布,还是今年多地发生的对个体工商户实行“查账征收”的案例,都意味着,国家在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展业的同时,也寄予了个体工商户将来成长为稳定税源的期望。因此,个体工商户应规范经营,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同时,注重防范税务风险。投资者切勿因新文发布,盲目跟风登记。


四、企业为科研机构投入科研费用将享税收优惠


9月30日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规定,“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分析预测:国家鼓励支持科研机构、高校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科学研究,也支持企业为科研机构、高校的科研工作进行支持。相关企业,可充分利用这一优惠政策,降低应纳税额。


五、多地对涉税中介违规发布涉税虚假信息进行处理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税案通报一栏,公布多起对涉税中介机构违规发布涉税虚假信息的行为进行查处,该类企业发布“返税服务”、“实用的合理避税方法”“合理节税的秘籍”、“有效降低企业税负”、“税务筹划怎么做”等涉税虚假宣传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误导社会公众。最终均被当地税务机关依法处理、处罚。


分析预测:近年来,税务机关依托大数据等多个信息渠道,加大了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企业切忌因侥幸心理误信中介机构的虚假宣传,致使自身也陷入涉税违法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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