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投资, 金融信托,
王焕律师主要从事金融信托、资产管理、投融资等领域的法律业务,具有超过15年的相关领域从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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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1/25
《信托实务问题》之八:关于信托公司对归集/沉淀账户内款项的优先受偿权
问题提出:信托公司办理的房地产融资项目中,为了保障信托公司顺利实现债权,通常会在交易合同中设置资金归集/沉淀条款,要求债务人或第三人在融资到期前一定时间内归集一定比例的资金至指定归集账户,或要求债务人或第三人将用款项目或抵押物项目的销售回款按照一定金额或比例沉淀至指定沉淀账户,归集/沉淀资金的用途一般仅限于偿还对信托公司的债务。那么,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信托公司作为债权人能否对归集/沉淀账户内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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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1/12
《民法典》后金融机构关于项目担保措施之关注要点(二)
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民法典》的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在清理相关司法解释基础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部分的解释》(以下简称“《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并与《民法典》同时施行。《民法典》和《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对于金融机构项目担保措施有何影响,《民法典》之后金融机构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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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1/06
《民法典》后金融机构关于项目担保措施之关注要点(一)
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民法典》的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在清理相关司法解释基础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部分的解释》(以下简称“《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并与《民法典》同时施行。《民法典》和《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对于金融机构项目担保措施有何影响,《民法典》之后金融机构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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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7/01
《信托实务问题》之三:资本公积由信托公司独享的法律效力
一、问题的提出笔者团队为信托公司的股权投资类信托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经常遇到如下交易结构安排:信托公司以信托资金用于向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款中的部分资金计入注册资本,部分资金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并明确该部分资本公积由信托公司(作为信托受托人代表信托,下同)独享。该交易结构安排通常基于以下交易背景:目标公司注册资本较小,信托公司的增资金额较大,但需要保留目标公司原股东仍持有目标公司一定比例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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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6/10
《信托实务问题》之二:外保内贷业务是否必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一、问题的提出笔者团队为信托公司提供项目法律服务过程中,经常遇到项目涉及境外主体提供保证担保的安排。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并于2014年6月1日起实施的《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及其操作指引(以下简称“《跨境担保规定》”)规定:外保内贷是指担保人注册地在境外、债务人和债权人注册地均在境内的跨境担保。境内非金融机构从境内金融机构借用贷款或获得授信额度,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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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6/09
《信托实务问题》之一:外商投资房地产项目的资本金比例如何适用
一、问题的提出2015年9月9日,国务院颁布《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以下简称“国发51号文”)规定,除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外,其他房地产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调整为25%。2006年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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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04/09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院长韩强、书记朱小萍一行走访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
2018年4月3日下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院长韩强、书记朱小萍、副院长丁勇、副院长郑晓雷、科研秘书杨雯及研究生、本科生代表一行赴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走访调研。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谢向阳律师、合伙人朱燕、王焕、郑霄潇、王黎黎律师热情接待并举行了交流座谈会。谢向阳主任和朱燕律师介绍了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概况、业务领域、办所理念和取得的重要成绩。韩强院长介绍了国际金融法律学院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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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01/21
高朋上海分所召开2012年度合伙人年终会议
2013年1月20日下午三点半,高朋(上海)分所在雅居乐万豪酒店五楼董事会议室举行“2012年度合伙人年终会议”,参加会议的合伙人有谢向阳、陈文伟、姚飞、童麟、沈旻、朱燕、王焕、张兵、冯峰、文宏祥。会议由合伙人谢向阳律师主持,会上对2012年度高朋(上海)分所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顾与总结,对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工作中的不足提出切实的解决方案。同时展望了2013年的工作设想,提出明确清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