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朋律所天津分所被天津市海外交流协会聘请为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单位

2007 09/24
2007年9月高朋律所天津分所加入天津市海外交流协会,成为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参加该协会活动并与其紧密合作,为协会及其会员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及帮助。天津市海外交流协会是经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市级人民团体,是天津市政府侨办开展华侨华人工作的第二块民间牌子,会长由市政府分管侨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该协会的主要工作是广泛联系海外华侨华人,扩大对外交往,增进友好情谊,发展交流合作等,是天津市较有影响的社会团体之一。为进一步做好为侨服务和经济建设服务,该协会特聘请我所为其理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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