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和主播偷逃税被罚的解析和思考
热点·解析
明星和主播偷逃税被罚的解析和思考
一、时事热点
最近明星和主播涉税的案件层出不穷,税务部门频频出手,一批当红明星和知名主播均领到了巨额罚单,明星和主播天价报酬及税务问题再次触碰到大众底线,也引发影视文娱领域和网络直播行业一片震动。
二、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众所周知,影视文娱领域和网络直播行业各类税收违法行为非常常见,为什么同样是偷逃税后补缴税款,有的人就安全过关,有的人被处罚曝光?
这不得不提到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10月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从2018年10月10日起,各地税务机关通知本地区的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企业及影视行业高收入从业人员,对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凡在2018年12月底前认真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
此外,2021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通知》,通知中指出:“要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近期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和督促整改工作拒不配合的,要依法责令限改,并提请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协助督促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严肃依法查处。”
业内发现,我国税务部门对于涉税违法的行政执法程序有了明显的变化,原来税务机关稽查是即查即处理,现在推出了“五步工作法”: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
“五步工作法”这一征管措施,为涉税违法纳税人提供了一个“自查自纠”的空间。如网络主播李某某安全过关,应该就是在接到税务机关提醒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五步工作法的前三步的时候,积极配合补缴了相关的税收。而主播黄某则对税务机关预警提醒存有侥幸心理,最终使得税务机关进入立案稽查和公开曝光程序。
从最近几起明星和主播涉税案件披露内容看,“五步工作法”也发挥了重要作用。税务部门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通过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明星主播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于是先提示提醒,再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经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再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稽查并公开曝光。
行业·新政
1.《关于促进影视基地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2月21日,国家电影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六部委出台了《关于促进影视基地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近年来各地先后投资建设了一批影视基地,对影视行业提高创作生产水平、完善工业体系、壮大产业实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出现了盲目发展、低水平重复建设、甚至借机搞房地产开发等情况。该《意见》的发布,旨在促进影视基地规范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九大主要任务,强调要准确界定范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合理规划布局、聚力发展主业、提高科技含量、加强示范引领、严控房地产开发、严格用地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其中要求:对于未经影视主管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摄制活动,各影视基地一律不予接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相关剧组提供拍摄制作服务;对拟新增立项的影视基地项目要严格把关,防范“假影视基地真地产”现象。
2.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
3月15日,上海税务局通报《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对邓伦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通报同时载明“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并对协助偷逃税款的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中介机构等进行联动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企业的税法遵从度,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3.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包括10个方面重点任务
3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盛荣华出席发布会,介绍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情况,具体包括10个方面重点任务:打击网络谣言,整治MCN机构信息内容乱象,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整治应用程序信息服务乱象,规范传播秩序,算法综合治理,整治春节期间网络环境,整治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