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世界知识产权日,了解版权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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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世界知识产权日,了解版权小常识
每年的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2022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是“知识产权与青年:锐意创新,建设未来”,旨在庆祝由青年主导的创新和创造。值此世界知识产权日,高朋文化传媒本月的月刊,和大家一起来了解版权小常识。
Q:我国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吗?
A: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不保护作品的思想、思路、观念、创意等。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Q:什么是作品登记以及作品登记能起到什么作用?
A:作品登记是指作品的版权权利人自愿将其享有版权的作品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登记,以此作为对作品享有版权证明的制度。
作品登记不仅有助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中的合法权益,明确著作权归属,而且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产生的著作权纠纷,可以为著作权纠纷的解决提供证据。同时,作品登记还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等经济价值的实现。
Q:哪些内容不享有著作权?
A: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
行业·新政
1.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3月25日,国家网信办、国家税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意见》要求,加强网络直播销售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直播发布者、网络直播服务机构严禁利用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直播带货委托方或其他第三方存在违法违规或高风险行为的情况下,仍为其推广、引流;不得通过造谣、虚假营销宣传、自我打赏等方式吸引流量、炒作热度,诱导消费者打赏和购买商品。
2.文旅部公布《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剧本娱乐经营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4月1日,文旅部公布《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剧本娱乐经营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2022年4月11日。
《通知》,将线下“剧本杀”和“密室逃脱”作为剧本娱乐经营活动新业态统一纳入监管,实行登记备案管理,明确经营底线红线,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知》明确其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剧本娱乐活动”。文旅行政部门采取告知性备案的方式将其纳入监管视野。同时,《通知》明确剧本娱乐经营单位应当坚守的内容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诚信经营等底线红线要求。
3.国家广电总局、中宣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
4月12日,国家广电总局、中宣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
《通知》提出,严禁网络视听平台传播违规游戏。网络影视剧、网络综艺、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各类网络视听节目均不得直播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网络游戏,不得通过直播间等形式为各类平台的违规游戏内容进行引流。
《通知》还提出,要严格履行分类报审报备制度。网络视听平台(包括在相关平台开设的各类境内外个人和机构账号)直播境外游戏节目或比赛应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4.中国网信网发布《关于开展“清朗·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
4月15日,中国网信网发布了《关于开展“清朗·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明确,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自即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行动。
《通知》还明确,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包括从严整治重要功能运行失范问题、从严整治账号管理问题、从严整治直播打赏失度问题、从严治理违法违规营利问题,以及从严整治恶意营销问题。
5.文旅部发布《演出经纪人员继续教育制度(试行)》
4月18日,文旅部发布了《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管理制度(试行)》,公开征求意见至2022年4月25日。
《继续教育制度》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为持证人员参加演出经纪人员继续教育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经费保障。《继续教育制度》还明确,持证人员应当自取得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的次年开始,每年通过全国演出经纪人员管理与服务平台完成的继续教育课程不得少于2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
6.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十四五”广告产业发展规划》
4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十四五”广告产业发展规划》。《规划》从把牢政治方向维护正确导向、优化政策供给激发产业活力、鼓励创新驱动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部署了10大重点任务。
其中,在完善法律法规,引导规范发展方面,《规划》提出,要大力推动广告产业与网络环境净化、城市规划、城市安全、隐私数据安全协调发展。聚焦提升用户体验,规范相关广告的展示方式、展示时长、展示频率和展示数量。规范各类广告服务者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保护个人隐私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7.两协会发布《电视剧网络剧摄制组生产运行规范(试行)》
4月26日,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日前发布《电视剧网络剧摄制组生产运行规范(试行)》。《规范》从“制片人职责要求、剧组用工管理、演职人员劳务报酬、工作纪律和团队管理、著作权和署名管理”等几个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要求剧组规范运营。
该《规范》重点指出:①剧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所有演职人员应自觉依法纳税,扣缴义务主体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等法定义务。②剧组应建立演职人员职业道德考评制度,对于演职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且有确凿证据的,应向所属行业协会或相关部门反映。③制作机构应自觉抵制不合理高片酬等行业不良风气。④剧组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环境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自觉保护环境和文物,坚决制止破坏自然环境和国家文物等野蛮拍摄行为,做到文明拍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