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发布信托业务分类通知
境内资讯
1.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3年金融稳定工作会议
近日,人民银行召开2023年金融稳定工作会议。会议认为,2022年人民银行金融稳定系统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中央巡视整改,有效处置化解突出风险点,不断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制机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稳定保障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新成果,有力维护了金融稳定大局。会议指出,我国金融运行整体稳健,风险可控。我国金融体系中银行业资产占比超过九成,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经营稳健,特别是大型银行评级一直优良,是我国金融体系的“压舱石”。少数问题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取得重要进展,非法金融活动得到有力整治,金融市场运行平稳。会议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继续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方针,统筹发展和安全,压实金融风险处置各方责任,积极稳妥压降存量高风险机构,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荐语:从金融监管层面释放出的信息来看,经济政策追求稳中求进,将化解金融风险作为工作重点,再配合出台不久的金融体制改革,接下来将有大批相关制度或监管规定出台。
2.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
3月20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知》强调信托公司受托人定位,根据各类信托服务的实质,以信托目的、信托成立方式、信托财产管理内容为分类维度,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并在每一大类业务下细分信托业务子项,规范每项业务的定义、边界、服务内容和禁止事项,明确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荐语:《通知》的正式发布标志着“信托三分类”改革落地指日可待,《通知》不仅对信托业务在形式上进行了重新梳理和分类、对信托公司及从业人员处理信托业务方面提供了方向指引,其积极的意义还在于促进行业回归本源、实现信托业持续健康发展。
3.监管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信托公司互联网合作贷款规范整改的通知》
3月24日,从部分信托公司处了解到,监管部门向信托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信托公司互联网合作贷款规范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公司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互联网合作贷款业务规范整改工作,包括重签合作协议、落实“三个自主”底线要求等。《通知》鼓励信托公司根据业务实际、风险偏好等增加自主风控措施,规范开展互联网合作贷款业务。所谓“三个自主”即自主管理贷款合同、自主掌握信息数据、自主发起放款指令角度。(来源:第一财经)
●荐语:本次整改工作的时间节点已经充分说明,监管部门对于“信托三分类”制度的落地充满期待和决心。监管部门对于信托公司在合同、风控以及数据方面提出了更加细致的要求,或许也是希望借新规落地为各信托公司的通道业务画上句号。
4.交易商协会发布企业资产证券化基础性制度
3月16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上述两份文件属于企业资产证券化基础性制度,是助推资产证券化发展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石,旨在以“公司信用类债券+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双轮驱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是提升银行间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举措。据了解,上述两份文件是交易商协会在广泛调研并充分吸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组织市场成员对《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而成。(来源:21经济网)
●荐语:此次发布的两项规则强调“真实出售、破产隔离”原则,初步搭建起以注册制理念为总纲、“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企业资产证券化规则体系,有利于推动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充分提升金融供给与实体经济的匹配性,引导金融资源更好地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5.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发行相关工作的通知》
3月24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发行相关工作的通知》,并将进一步完善相关业务规则。此次《通知》共提出四方面12条措施,进一步推进REITs常态化发行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的消费基础设施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二是完善审核注册机制,优化审核注册流程,明确大类资产准入标准,完善发行、信息披露等基础制度。三是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突出以“管资产”为核心,构建全链条监管机制,促进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四是凝聚各方合力,完善重点地区综合推动机制,统筹协调解决REITs涉及各类问题,推动完善配套政策,抓紧推动REITs专项立法。(来源:证监会官网)
●荐语:推进REITs常态化发行,研究支持消费基础设施发行基础设施REITs,既能有效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又有利于进一步巩固REITs市场繁荣,充分发挥REITs助力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和降低实体企业杠杆率的重要作用。
6.证监会就《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3月24日,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贯彻落实工作,证监会对《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货和衍生品法》对期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业务范围等作出制度安排,相关内容需在《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或进行适应性调整。此次修订重点围绕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有关要求,结合市场发展和监管实际,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来源:证监会官网)
●荐语:本次修订《管理办法》将行业发展中较为成熟的实践经验与呼声较高的意见建议予以制度化,从而促进《期货和衍生品法》贯彻落实。
7.沪深两市发布多项发行上市业务指南
近日,为贯彻落实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要求,上交所制发《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4号——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深交所发布5项相关指南,均自2023年3月18日起施行。上交所《自查表》对主板和科创板首发、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文件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共包括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五项内容。深交所指南涉及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关注要点、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审核关注要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等内容。(来源:上交所官网、深交所官网)
●荐语:沪深交易所发布的业务指南旨在落实全面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要求,将有利于提高申报文件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压严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核查把关责任。
8.北京金融法院发布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3月23日,北京金融法院召开成立两周年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这10个典型案例是从北京金融法院2022年度审结的8000余件案件中精选出来的,包括行政案例4个、商事案例5个和执行案例1个,既有涉及金融借款、委托理财、保险和涉金融股权纠纷的金融民商事案例,又有不服“一行两会一局”行政行为的金融行政案例,还有以新类型权益为标的的金融执行案例,均具有一定的规则创设意义和示范价值。(来源:人民政协网)
●荐语: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呈现出四个主要特点,一是服务实体经济,助力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二是积极发挥司法裁判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规范经营行;三是监督支持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四是加强保护金融消费者和中小投资者,协调平等保护与倾斜保护、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的辩证关系。
9.个税新一轮改革酝酿中:综合所得将扩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
近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建议,优化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征收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和标准。此前预算草案报告在今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中也提及,研究优化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征税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来源:第一财经)
●荐语:收入分配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而个人所得税能够发挥重要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随着共同富裕国策的再提,新一轮个税改革或在酝酿之中,综合税制的适当扩围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的平等,有利于平衡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完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和标准,有利于基于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家庭负担的不同,充分实现个税的公平。
10.12项创新试点涉税举措全国复制推广!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12项创新试点涉税举措全国复制推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具体涉税举措包括:1.推行非接触式发放税务UKey;2.推行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3.进一步拓展企业涉税数据开放维度;4.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信用+风险”监管体系;5.对个人存量房交易开放电子发票功能;6.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7.对代征税款试行实时电子缴税入库的开具电子完税证明;8.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9.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10.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10.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12.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荐语:为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复制推广以上12项涉税举措,便利纳税主体,同时进一步提高征管效能。例如,推动地方税局的欠税公告信息、非正常户信息和骗取退税、虚开发票等高风险纳税人名单信息共享共用,促进税务机关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的转变。
11.强信心促创新4800多亿税费优惠延续优化
3月24日召开的国常会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以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包括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政策、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今年底前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税率等。以上政策预计每年减负规模达4800多亿元。(来源:经济参考报、国家税务总局)
●荐语:税费优惠红利惠及千家万户,落实落细各项税费支持政策,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和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应享尽享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将有利于帮助抗风险能力弱的较小经营主体平稳过渡。在享受税费支持政策时,需关注个别政策发生的细微变化。例如,小微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税率恢复至5%。
境外资讯
1.BVI更新商业实质法案和受益所有人发记系统的相关规则
2月24日英属维京群岛(BVI)税务局发布修订后的《商业实质(公司有限合伙制)法案》和《受益所有人安全搜索系统法案》(“BOSS法案”),修订即日起开始生效。(来源:STEPCN)
●荐语:修订后的版本阐明了一些因为修订案延伸或引入的条款和报告义务,旨在进一步增强BVI监管制度,促进国际税收合规。
2.香港政府发表有关香港发展家族办公室业务的政策宣言
近日,香港政府发表有关香港发展家族办公室业务的政策宣言,其中提到将为全球家族办公室和慈善家调配慈善资金,优化慈善团体申请获豁免缴税的程序。具体来说,税务局会编制标准表格,便利递交申请及简化处理程序,并就申请人拟订规管文书提供进一步指引,以便他们就慈善宗旨作出明确陈述。(来源:info.gov.hk)
●荐语:港府计划发展香港成为慈善中心,就单一家族办公室在香港管理的家族投资控权工具的税务豁免而言,未来将提高获豁免慈善团体可在家族投资控权工具享有实益权益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