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下发信托“三分类”配套政策
境内资讯
1.监管下发信托“三分类”配套政策
继《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后,监管部门又下发了相关配套政策——《行业集中问题指导口径》。《指导口径》涉及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和其他问题三项,共计20个问题的解答。值得注意的是,《指导口径》明确了资产管理信托正回购及衍生品业务开展标准,成为信托公司标品业务的直接利好;就非标投资,资产管理信托原则上应当以组合投资方式分散风险,监管部门表示将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组合投资相关要求;明确了保险金信托与其他财富管理信托交叉业务的分类定性。(来源:证券时报、上海信托圈)
律师荐语:《指导口径》的出台,集中回应了信托三分类新规下信托业务的分类问题,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于信托公司开展具体业务的关注与支持,有效助力各信托公司更好地落实见过要求。
2.国家金监总局发布《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7月6日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一是将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扩大至更多险种,包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二是针对目前既往症人群保障不足的现状,要求将其纳入医疗保险承保范围,鼓励开发针对既往症和老年人等特定人群的长期护理保险、疾病保险产品;三是扩大产品被保险人群体,投保人可为本人投保,也可为其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四是对人身保险公司所有者权益、偿付能力充足率等提出明确要求;五是通过行业统一的商业健康险信息平台为投保人建立信息账户。(来源:国家金监总局官网)
律师荐语:早在2015年5月起,我国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的商业健康保险就开始试点,并于2017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无奈长期处于“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地。本次针对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的扩容,以及对被保险人群体限制的打破,有利于推动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惠及更多人民群众,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有效降低医疗费用负担。
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李建伟:尽快研究出台遗赠税,弱化财富两极分化走势
7月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主办的第十七届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高峰论坛(2023)暨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指数发布会在京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为“提振信心、释放潜能、防控风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和文化发展研究部部长李建伟表示,城乡经济发展首先要解决农村居民收入问题,以此缩小城乡差距,这是最核心的。此外,应尽快研究出台遗赠税,弱化财富两极分化走势及其代际遗传对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的负面影响。(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律师荐语:李建伟部长关于“遗赠税”之表述,或并非口误,而是出自其此前与他人合著文章中的“赠与税与遗产税一同开设,探索简化为单一税种”之观点。而早在建国之初,我国就曾有将遗产税作为全国统一征收主要税种的构想,囿于国情至今未能推行。李部长关于“赠与税与遗产税一同开设”之建议,可以有效避免财富在生前转移而规避遗产税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确能起到抑制财富在代际传承中不断积累而导致资源趋于集中、社会贫富差距加大的问题。
4、加计扣除政策力促科技创新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联合科技部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司发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以下简称《指引》),对现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政策进行全面梳理,从政策主要内容、研发费用核算要求、申报和后续管理等方面对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来源:经济日报)
律师荐语: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持续优化完善,呈现出年年加力、步步扩围、层层递进的特点,对支持企业投入研发、鼓励科技创新起到重要作用。国家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比如,某企业在2023年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在据实扣除100万元的基础上,还可以再加计扣除100万元,即企业在2023年可扣除200万元的研发费用,相应减少了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实现少缴税款、节约现金流的目的。但须注意,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需要满足要求的特定条件。
5、全国七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在京召开
7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召开全国七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会议指出,自2021年10月建立常态化联合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以来,各部门聚焦“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联合打击,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今年5月底,累计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27万户,认定虚开发票1048.15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117.8亿元,其中,今年1-5月累计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6.5万户,认定虚开发票184.62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44.59亿元。同时,严查狠打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2022年共查实涉嫌骗取或违规取得留抵退税企业7813户,挽回各类税款损失合计155亿元,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有效维护了经济税收秩序。(来源:中国政府网、法治日报)
律师荐语:近年来,聚焦“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以及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门开展联合打击,取得明显成效。精准打击涉税犯罪行为,有利于营造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
境外资讯
1.《新加坡公司法》修正案于7月1日生效
《2023年公司、商业信托及其他机构(杂项修订)法》(修正案)于2023年7月1日生效,旨在营造一个更有利的商业环境,同时维护市场信心和维护公共利益。(来源:morganlewis)
律师荐语:《修正案》根据《1967年公司法》第215条对修改强制收购股份的门槛计算,根据第155A条对取消董事资格的相关规定,以及对公司董事因未能按照新加坡规定的会计准则编制和提交财务报表而受到的处罚的更新。《修正法》还包含一些条款,这些条款为公司、商业信托和可变资本公司提供进行完全虚拟或混合会议的选择。
2.UKSC:银行对应用程序欺诈不承担责任
英国最高法院在巴克莱银行英国诉菲利普案([2023]UKSC 25)中一致裁定,银行对个人客户不负有谨慎注意(Quincecare)义务。(来源:newlawjournal.co.uk)
律师荐语:在该案中,英国最高法院(UKSC)裁定,即使银行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存在欺诈行为,银行也不对成为授权推送支付(APP)欺诈受害者的账户持有人负责。最高法院澄清,Quincecare义务仅限于欺诈者表面上作为受害者代理人指示银行从受害者账户中付款的情况,而不是上诉法院在受害者自己发出指示时确定的更广泛的责任。这意味着APP受害者不能要求长期确立的Quincecare义务向银行或其他支付服务提供商寻求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