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马威发布《2023年信托业报告》
境内资讯
1.毕马威发布《2023年信托业报告》:开辟家庭服务信托新战场
毕马威发布《2023年信托业报告》指出,从经营收入看,信托行业重现2015年以前大幅增长的趋势较为困难,2022年信托行业经营收入、利润总额、人均利润较2021年相比分别下降30.46%、39.76%、38.69%,信托公司经营压力较大。其中,在家族信托的资产构成中,货币资金、资管计划和保险金占据了95%以上的份额;而“家庭信托”带有鲜明的普惠属性,以100万元作为门槛规模,面向中产家庭。此外,家族信托业务需要从业人员在税务、企业股权架构设计、财富传承、婚姻法等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以满足客户养老、医疗、教育、慈善等非金融需求。(来源:财策研习社)
律师荐语:目前看来,家庭信托仍然具有规模小、利润薄、目标客户分散等明显劣势,为在此领域发力,信托公司仍需加速完善系统建设,提升业务和管理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关注功能模块的标准化程度,以早日释放团队生产カ,全力开辟家庭服务信托新战场。
2.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推动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8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聚焦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5个重要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其中特别明确,扩大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行规模,推动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将民营企业债券央地合作增信新模式扩大至全部符合发行条件的各类民营企业;扩大民营企业信用贷款规模。(来源:证券时报)
律师荐语:推动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支持民营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等方式盘活自身资产,有利于提振民间资本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积极性、鼓励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存量资产;鼓励高质量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REITs并形成示范效应。
3.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发布配套自律监管规则
证监会近日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独董办法》共六章四十八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细化独立性判断标准,改善选任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等要求。二是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履职方式,独立董事履行参与董事会决策、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建议等三项职责,要求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等;三是明确履职保障,健全履职保障机制,健全独立董事履职受限救济机制;四是明确法律责任,按照责权利匹配原则,针对性细化独立董事责任认定考虑因素及不予处罚情形,体现过罚相当、精准追责。五是明确过渡期安排,设置一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上述事项与《独董办法》不一致的,应当逐步调整至符合规定。同日,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均发布了新修订的独立董事改革配套自律监管规则。(来源: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官网)
律师荐语:《独董办法》在独立董事任免、履职、保障等方面作出许多创新的规定,与此前的规定相比更加系统化、规范化,更有条理性和现实性,也更具操作性。
4.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等不得以离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
7月28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指出,股份减持是股东享有的基本权利,但上市公司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作为“关键少数”,在公司经营发展、治理运行中负有专门义务和特殊责任,应当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自觉规范减持行为,不得以离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大股东、董监高因离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的,各方应当持续共同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来源:中国证监会官网)
律师荐语:今年以来A股已经发生多起公司实际控制人因离婚而导致的股份减持事件,“关键少数”的减持极易导致公司股价下跌,从而影响中小股东的利益,监管层深知其风险。实际上,我国现行《公司法》和《证券法》对上述“关键少数”股票减持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但囿于过于明确的列举式规定,反而给了一些“有心人”可乘之机,利用离婚析产变相实现减持之目的。
5.最高检汇总发布《企业法律风险提示》
7月31日,最高检网站发布《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以期帮助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提前分析、预防生产经营中高发的法律风险。《风险提示》共38条,分析归纳了民营企业所涉控告申诉案件的总体成因和风险点,从“企业对外签订与履行合同”“企业对外融资担保”“企业内部管理”“企业纠纷争议解决”全方位回应企业需求。在四部分中,最高检先汇总了控告申诉案件中涉及该方面的基本情况,并总结了检察部门作出的各方面相关风险提示,主要总结了合同主体、合同订立、合同履行、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企业涉民间借贷、企业对外担保、企业设立及管理、企业内部人员管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争议解决等方面内容。(来源: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律师荐语:《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总体上以“司法实践反映出的高发风险”及“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双主线逻辑,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做出法律风险提示,以期共同构筑更加公平、稳定、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6.全国首份《企业专项刑事合规证明书》发出
近日,珠海中院依法审结珠海法院首宗企业合规案,发出全国首份《企业专项刑事合规证明书》。本案中,韩某是优某公司、恒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涉嫌单位行贿罪,两家公司和韩某均被立案调查;审查起诉阶段,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对涉案企业启动合规整改,并在合规考察通过后,向珠海中院提起公诉。立案后,珠海中院合议庭先后三次到肇庆实地查看企业整改情况、经营现状,认为涉案企业需要进行合规建设与合规文化培育,在企业对韩某进行审理,依法对被告单位优某公司、恒某公司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判决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7月,经历多轮合规整改与验收并合规整改合格后,鉴于被告单位和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合议庭按照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方式公开庭审。庭审后,珠海中院会同珠海市检察院向涉案企业发出全国首份《企业专项刑事合规证明书》。(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律师荐语:该案件不仅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情况进行实质性审查,将合规整改结果作为酌定从轻处罚情节,还创造性地发出企业合规证明书,确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合格,避免“一判了之”“案子办了、企业垮了”,而是帮助企业长久、依法合规经营,不仅体现了对企业的“严管”,更将“厚爱”落实到实处。
7.以税收政策组合拳为小微企业减负担、增动能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多个公告,明确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支持政策。例如,公告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此外,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人民网)
律师荐语: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营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给予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可以缓解其税收压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其发展能力,激发市场的活力。
8.税务总局接续推出服务新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和高质量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于8月6日发布《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推出和优化五方面28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重点聚焦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盼,促进新出台的一系列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更好落实落细。(来源:中国税务报)
律师荐语:税务机关通过此28条便民举措,进一步化强化政策落实,进一步便利税费办理,进一步改进诉求响应,进一步深化跨境服务,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境外资讯
1.澳门批准金融系统法修正案
澳门立法议会于2023年8月3日通过了《金融系统法》(FSA)修正案。这项新法案将于2023年11月1日生效。(来源:lexology)
律师荐语:虽然法律的主要框架保持不变,但对几个重要方面进行了修订。在澳门经营的金融机构须关注相关变化,并考虑这些变化对运营和业务战略的影响。
2.新加坡单一家族办公室的拟议监管框架
2023年7月31日,新加坡金管局发布了有关单一家族办公室(SFO)的征询意见文件。根据该文件,新加坡金管局将加强监管并针对SFO涉及的洗钱风险加强管控。(来源:aseanbriefing)
律师荐语:拟议的框架旨在提供一套资格标准,如果满足这些标准,SFO将免除在新加坡进行基金管理的许可要求。此外,SFO将被要求遵守新的通知和年度报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