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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瑞“p药”一药难求,仿制及销售仿制药有哪些法律风险?
2023 01/18 作者:孙加奇随着疫情管控的开放,辉瑞PAXLOVID仿制药走进了大众的视野,究竟何为仿制药?在销售和购买仿制药时有何法律风险?本文或许可以给你一些答案。随着2022年12月7日国家对疫情管制地放开,新冠病毒迅速蔓延,疫情呈井喷式爆发,两周内席卷北方诸多城市,绝大多数居民都被感染,老年人更成为重症和死亡的重灾区。继布洛芬、美林等药品紧缺和炒高价之后,辉瑞公司的抗新冠药物Paxlovid(帕克洛维)因为治疗重症药效显著而被热捧,在国内 -
《涉疆法案》执行不断扩张,中国企业应如何应对
2023 01/11 作者:钱文婕,姜丽勇2022年1月初,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U.S.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下文简称“美国海关”)根据《涉疆法案》在加州奥克兰港口扣留了一批大枣,理由是这些大枣产自新疆,并且包装上印有“新疆建设兵团”的图标[1]。该事件表明,《涉疆方案》的执行并非仅限于光伏、棉花和西红柿之类的特定产品。因此,出口商如果对涉疆风险缺乏了解,可能导致出口货物被美国海关扣留甚至销毁。下文将简要介绍《涉疆法案》的 -
全国首例银行间债券市场虚假陈述案简评
2023 01/06 作者:郭金辉、 戴维斯、 姚立君2022年12月30日,北京金融法院对该院1号案——“蓝石资产与某银行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本案作为全国首例银行间债券市场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判决中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是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司法解释、虚假陈述行为未经监管机关做出行政处罚或者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的情况下法院如何认定、虚假陈述案件侵权责任要素的考量和审查均具有突破性,并且进一 -
哪些涉案企业适合做合规建设?
2022 12/26 作者:董晓华最近办理的几个案件,促使我思考究竟哪些涉案企业适合做合规建设。第一个是我办理的侵犯著作权罪的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曾有人提出给涉案企业做合规建设,争取检察院的不起诉。但被我当即否决,因为涉案企业的负责人及主要骨干均被逮捕,指控的犯罪事实是侵犯其他公司的计算机软件,而这又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如果犯罪事实被确定,这个公司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第二个是我一个朋友在海南某地因为串通投标罪被移送审查起诉,他在 -
海外投资交易系列 |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之退出安排篇
2022 12/23 作者:鲜瑜中国企业无论是通过绿地投资还是褐地投资,在海外投资中和交易对手最终需要就投资的商业安排确认到相关的交易协议中,例如股权收购协议和股东协议中。合作伙伴在确定基础法律文件的时候,应考虑的一个重要部分是相关的退出安排。在商业世界里,合资公司的生命周期有长有短,但平均而言,合资公司的中位寿命为10年,这意味着合资公司的相关法律文件中起草考虑完备的退出条款是题中应有之义。同时完备谈判退出安排也是法律上对于投 -
海外投资交易系列 | 欧盟垂直豁免新规简介
2022 12/22 作者:鲜瑜2022年5月10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新的《纵向协议集体豁免条例》(以下简称为“新版条例”)和配套的《纵向限制指南》(以下简称为“新版指南”)。新版条例和指南于2022年6月1日生效,同时设置了一年的过渡期,企业须在此期间使其协议与新版条例保持一致。早在旧版条例到期前,欧盟委员会已经积极与企业、协会、消费者和法律顾问等进行了公开磋商,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制定出了更紧贴时代脉搏的豁免法规,给企业提供了更明晰的指导。 -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争议解决中如何反驳关于未尽投资勤勉义务的主张
2022 12/15 作者:姜丽勇 李军 秦一我们在私募基金管理人争议解决案件的代理工作中,发现了一些决定相关案件走向的具有共性的争议要点。本系列文章从维护基金管理人权益的角度,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本系列文章之一《<九民纪要>第五章适用的后果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如何应对》、之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争议解决中如何证明履行了投资者适当性义务》、之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争议解决中如何反驳投资人关于请求刚性兑付的主张》,分别对于《九民纪要》第五章的适 -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争议解决中如何反驳投资人关于请求刚性兑付的主张
2022 12/09 作者:姜丽勇、李军、秦一私募基金民商事争议解决系列文章之三我们在私募基金管理人争议解决案件的代理工作中,发现了一些决定相关案件走向的具有共性的争议要点。本系列文章从维护基金管理人权益的角度,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本系列文章之一《<九民纪要>第五章适用的后果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如何应对》、以及之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争议解决中如何证明履行了投资者适当性义务》分别对于《九民纪要》第五章的适用,以及投资者适当性义务进行了分析。 -
金融犯罪专题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辩点探析
2022 12/07 作者:陈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定罪关键是准确界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认定内幕信息的内容、形成时间、泄露内幕信息以及内幕交易的具体行为等。本文将结合司法实践和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与思考,从内幕交易主体、内幕信息、客观行为、客观证据、量刑等方面对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要辩点进行探析。一、犯罪主体之辩——是否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1.即使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认识、有来往,但有正当信息来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