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密集型企业如何应对竞争对手高薪挖人?
案例讲述
A公司与B公司均为技术密集型企业,双方研发的方向、生产的产品等经营高度相同/相似,存在直接竞争关系。2018年-2021年,B公司频繁从A公司高薪挖走与A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的技术人员。A公司忍无可忍,欲起诉B公司,考虑起诉的可行性。
律师分析
A公司如仅以B公司高薪挖人为由起诉B公司,胜诉的可能性不大。从已公示的过往案例来看,仅有极少数案例支持了原告公司的诉求。如北京集奥聚合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集奥公司”)诉刘国清、北京青稞厚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青稞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刘国清原担任集奥公司的首席技术官,与集奥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刘国清自集奥公司离职后在集奥公司的竞争对手——青稞公司持股并任职。北京海淀法院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均支持了集奥公司的诉请。但该案仅为个例,刘国清担任集奥公司的首席技术官,离职后在集奥公司的竞争对手持股的特殊情形,也影响了该案的判决,该案判决并不能统一适用于不同的省/区/市和不同案情的个案。事实上,大多数已公示案例的判决,并不支持前雇主就对其具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入职竞争对手公司,而向竞争对手公司主张责任。
技术密集型企业该如何应对竞争对手频繁高薪挖人的行为,一般认为,技术密集型企业可以从如下几方面筑牢篱笆,防止人才流失:
1.尽早向竞争对手出具书面函件或律师函,明确告知竞争对手,本企业技术人员等员工对本企业有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其勿擅自雇佣。
2.完善企业与技术型人才间的竞业限制协议,提高人才入职竞争对手公司的成本。
3.设立严密的保密机制。
4.规范技术型人才的工作流程,工作中注意留痕保存相关档案。
5.如有必要,对技术团队核心人员设立股权激励机制。
6.发现竞争对手高薪挖走技术人员或者雇佣对本企业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后,严密注意竞争对手的动态,一旦发现其侵害本企业商业秘密的,适时搜集证据,起诉、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和/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团队简介
《高朋·普法周刊》是由高朋律师事务所日本业务团队编撰、团队负责人陈文伟律师执笔。高朋日本业务团队创建以来已有20多年,目前在高朋北京总所、上海分所、天津分所设置有团队成员,在高级合伙人陈文伟律师(上海)、谈亚军律师(北京)、周维斌律师(天津)带领下对外提供一体化法律服务。高朋日本业务团队拥有多位日本留学、工作经验的律师,能熟练运用日语提供法律服务,长期为包括佳能、日立、丰田汽车、爱普生、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富士胶片、三菱电机、东京海上日动保险、武田药品、帝人、明治制果、安斯泰来、华堂等在内的众多世界知名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擅长于外商投资、公司并购/重组、劳动争议、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团队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律功底以及充分的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