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造成单位损害的,如何确定赔偿比例?

2022 05/13

案例讲述


孔某系A公司出纳,工作时间接到公司“老板”在QQ上发送的指示,要求其向第三人账户转账46万元,孔某接到消息后立即到银行办理转账手续,并与对方确认转账已收到。后孔某又收到QQ上转账30万元的指示,孔某再次到银行办理转账手续时发现被骗,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但至今未抓获犯罪嫌疑人以及退回款项。A公司以孔某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为由要求孔某赔偿损失46万元。


律师分析


孔某是否应承担A公司的赔偿损失?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即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履职过程中造成的损失。本案中,孔某在没有相应审批手续并未向公司领导进行核实QQ号的情况下,依据骗子冒用公司老板名义通过QQ发出指令就进行了转账,在此过程中,孔某违反了出纳的基本操作流程,没有认真确认工作任务的准确性,因为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导致A公司遭受重大损失,应当认定为重大过失,并且这一过失与损害事实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故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但A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对孔某进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在公司监管方面也存在过错,亦应承担相应责任。最终判决孔某承担70%的责任。


分析该案以及相似类型的司法判例,劳动者因故意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由劳动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劳动者因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一般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承担。考虑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律地位以及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管理方面也存在天然风险,裁判机关在确定劳动者赔偿比例时主要参照劳动者的过错程度、工资收入水平、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进行了必要的技能培训、是否存在劳动过度情形、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履行职务是否曾加指示、对损害事实的发生是否存在管理缺失,以及损失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补救等因素确定。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可从两方面防范劳动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一方面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赔偿情形、比例、方式等进行规定或约定,该规定或约定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裁判的依据;另一方面完善工作流程制度规定,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用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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