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上海市政府助企业促发展的政策亮点
案例讲述
2022年3月28日,上海市以黄浦江为界分批实施封控。虽然4月份开始,很多小区从封控区转为管控区,甚至防范区,但上海市政府至今仅审批同意1854家企业复工,而这些已复工的企业复产率却极低。在没有收入或者收入极少的现状下,企业却需要顾虑租金、工资、社保等各类费用的支付,许多企业现金流已告急。
律师分析
2022年3月28日,上海市政府为抗击疫情、助企业促发展,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该政策措施中的主要亮点如下:
1.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的适用范围。对小微企业以及按照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存量留抵税额于2022年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于2022年底前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
2.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
3.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在国家规定减免幅度内按照顶格执行。
4.2022年暂停航空、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5.对因疫情影响导致按期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申报的纳税人免除税务行政处罚。
6.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
7.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创业组织和个人可向经办银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展期还款,原则上不超过1年,并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
8.对小微企业工会上缴的经费实行全额回拨。
9.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由80%提高到90%,在全市范围开展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加大旅游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这些政策,一定程度上,纾解了新冠疫情肆虐下企业的困境,但无法根本上解决企业面临疫情的各种难题。一方面,企业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自救,另一方面,我们也期待更多的落到实处的财税、金融支持等各方面助企业促发展的新政策发布。